白癜风问答 人民银行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,坚持宣传引导与严肃惩治相结合,持续推进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。对核实为拒收人民币现金的,人民银行将依法处罚并定期予以曝光,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。 2021年二季度,人民银行依法对18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,处罚金额从1000元至10万元人民币不等。被处罚的单位包括公共服务机构、医院、景区、停车场及保险公司等。 社会公众遇到拒收现金行为,可依据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》(2020年第18号),依法维权。广大经营主体应强化法治观念、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,诚信经营、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,提升服务、共同打造现金和谐流通环境。 记者查阅被罚的18家单位(见下图)发现,有两家金融机构的多个分支机构因拒收现金被罚。其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永州市冷水滩支行、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临河区支公司营销营业部因“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缴纳保费”分别被给予警告,并被罚1万元,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武胜支公司因“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缴纳保费”分别被给予警告,并被罚5万元。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宜兴支公司因同样原因被罚7.5万元。 (文章来源:中国基金报) 文章来源:中国基金报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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