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绵阳“1·02”较大交通事故持续引发关注。南都此前报道,1月2日,绵阳江油多车相撞致8人死亡20人受伤。1月4日,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通报称,目前,事故调查处置工作正有序开展,由公安厅交警总队开展“提级调查”。公安机关已对肇事驾驶人刑事拘留,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控制,相关刑事强制措施正在办理中,所有伤员生命体征平稳。 据央视新闻消息,上述通报称,2022年1月2日14时53分,驾驶人徐某威驾驶川F80845/川AC046挂重型半挂牵引车,从“神华天明”发电厂往江油城区方向行驶,当行至江油市县道213线中雁路15km处,车辆失控侧翻,与对向行驶的川B55296大型普通客车(驾驶人徐某明,核载30人,实载21人)发生碰撞后,又先后与对向行驶的川B309HM面包车(驾驶人高某,核载7人,实载7人)和川BO31EW小型普通客车(驾驶人顾某,核载5人,实载2人)相撞,造成大客车上8人死亡、大客车和面包车上20人受伤。 经初步调查,此次事故涉事车辆驾驶人均排除酒驾毒驾嫌疑,涉事大客车、面包车、小车均未超员,主要原因是重型半挂牵引车超载(超限超载3.2吨)、超速行驶(事故路段有清晰的限速40km/h标牌,该车实际车速为57km/h~63km/h),加之该车未按罐体标注介质充装货物(标注充装介质为水泥,实际充装粉煤灰,致使车体重心偏高偏后),导致车辆向左倾覆并与对向车辆发生碰撞。 目前,事故调查处置工作正有序开展,由公安厅交警总队开展“提级调查”,按照事故深度调查工作规范查出事故深层次原因,对“人、车、路、企、管理”等方面开展全方位调查,斗硬查纠事故问题和责任。公安机关已对肇事驾驶人刑事拘留,并对装载企业项目经理、过磅员以及货运企业安全员予以控制,相关刑事强制措施正在办理中,所有伤员生命体征平稳。 南都此前报道,1月4日,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上述交通事故公告称,川B55296客车(准载30人、实载21人)为其全资子公司四川富临运业集团江油运输有限公司所属,事故客车按要求配置了交强险、承运人责任险以及相关商业险种。公司将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本次事故善后工作。 采写:南都记者张林菲 顾学网 https://www.gxmyw.com.cn/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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